这就是为什么全国财政雇员工会 (NTEU) 极力推动国会于 1993 年批准的家庭和医疗休假法案 (FMLA)。此后近 25 年里,该法案帮助了无数联邦雇员及其家人。然而,并不是每个人都完全理解这项重要法律的运作方式。
以下是一份简短的 FMLA 指南:
该法律允许员工在 12 个月内休最多 12 周或 480 小时的无薪假来照顾自己或患有严重疾病的直系亲属。
员工可以一次性或间歇性地使用FMLA假期,或者减少工作时间。
该法律涵盖员工及其配偶、父母、子女以及员工作为非亲生父母的人员。
员工可以使用 FMLA 来照顾新生儿,或收养或寄养孩子。员工必须在孩子满 1 岁之前用完全部或部分 FMLA 假期来照顾孩子。
FMLA 仅适用于严重健康状况。一般来说,这包括疾病、受伤、损伤或身体或精神状况,需要住院护理或继续接受医疗保健提供者的治疗,并伴有特定时间段内无法工作。这包括慢性或长期疾病以及与怀孕相关的缺勤。
FMLA 中有专门针对军人护理人员的条款。如果员工的配偶、子女、父母或近 新加坡电话号码格式 亲正在军队服役或在过去五年内服役,且患有重病或受伤,则员工最多可以休假 26 周(同样,在 12 个月内)来照顾该人。
最后,谈谈 FMLA 下的医疗证明要求。联邦雇员在申请 FMLA 休假时无需提交医疗记录。主管不能索取或访问员工医疗记录。
但是,机构有权要求员工提供有关健康状况的医疗证明。许多机构都有指定医疗专业人员接收和评估为支持 FMLA 休假申请而提交的医疗证明。此证明必须由医疗保健提供者签署,必须提供详细信息,例如疾病或状况何时开始以及员工需要多少 FMLA 假期,还包括病情的一般描述。
本简要指南仅供参考。它不作为法律建议。如需了解有关 FMLA 的更多信息,请务必咨询您的工会代表。您还可以通过劳工部网站了解有关这项重要法律的更多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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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然 FMLA 提供了宝贵的福利,但许多联邦雇员根本无法承受无薪休假。请阅读我下周的博客文章,了解国会还能采取哪些措施来帮助同样是联邦雇员的父母。
本文作者是全国财政雇员联盟全国主席,该联盟代表 31 个联邦机构的 150,000 名员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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