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6月,《消费者和用户保护普通法》的最新条款生效,修改了与电子商务有关的一些方面。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回顾并了解您的在线商店必须修改的七个方面,以适应新的消费者法。
可能许多变更已经实施,其他变更如果尚未实施,则必须尽快实施。如果我们想避免可能的制裁或不满意客户的投诉,这一点尤其重要。这些变化主要有利于也向欧盟客户销售产品的商店,因为它们协调了所有欧盟国家的立法。
新《消费者法》对网络商务带来五点变化
让我们看看在适应欧洲消费者法PDF指令时必须引入的变化。
1.退货期限延长至14天。在这种情况下,它指的是买方仅仅因为改变主意而不得不退出购买的时间。这不包括产品可能存在的任何问题,在这种情况下,我们将讨论具有更长保修期的保修。这里我们必须考虑到数字产品(例如下载到设备的产品)被排除在外。从文件开始合法下载的那一刻起,销售将被视为结束。
2.此外,为了进一步完善网上商店顾客的权利信息,必须添加新 富人数据 的退货和撤回权表格,但大多数网上商店尚未适应这一规则。
3.为了进一步明确购买流程,需要加入强制购买按钮。通过这个按钮,客户可以明确地知道他们已经下了订单。在许多商店中,购买过程中会采取一些步骤,但不存在“不退货”的情况。
4. 改进购买前信息,使客户清楚地了解他们感兴趣的产品的所有必要信息、运输方式和成本、付款、管理等。
5.如果发生投诉或索赔,必须有书面记录,电子邮件或短信即可,表明公司已收到并知晓该投诉。当然,消费者必须始终可以获得公司的所有联系信息。
6.另外,如果客户需要向我们澄清任何疑问,我们必须提供联系电话号码,且不收取额外费用,这样索取信息就不会为客户本人带来额外费用,而客户往往会放弃这一权利就因为这个简单的原因。
7.最后,有必要在购买后的合理时间内以耐用的格式或介质发送合同条件。在这里它将帮助我们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它,但它是必须交付给客户的东西。该任务应该是自动化的,以便该合同与产品的发票或发货一起到达。
目的是让消费者得到更大的保护,并对在线销售产生更大的信心,因此最终这些条件应该有助于提高电子商务中进行的交易数量。另一件事是我们能够在我们自己的在线商店中建立这种信任。